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开展201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市局下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要求逐级上报审核,区县局应急管理局集中收集后,于20191118日前将按要求准备的申请资料交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培训科。相关表格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s://yjt.sc.gov.cn/00018eb4d6390a3f494390a61a91a47ba9f9.html)。

联系人:王晓莉;系电话:2280881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115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应急函〔2019391号)

 

厅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应急厅)定于10月启动201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应急厅直属事业单位现从事以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从事煤矿和非煤矿山的采矿、矿建、地质、测量、通风、选矿、机电、机械、运输等专业的生产、建设、设计、科研和安全管理等。

    (二)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工艺(石油炼制、橡胶加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环保等)、化工分析、化工仪表、化工机械等专业的科研、设计、生产、管理等。

    (三)从事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检测、安全工程等专业的技术研发、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等。

    (四)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计算机程序设计、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

    (五)从事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等专业的灾害预警、应急救援及减灾救灾信息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宣传培训等。

    其他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出具委托函。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有重大经济问题者,以及在经济活动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三)其他申报条件要求

    1.工程师申报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2)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3)学历和履职年限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申报。

4)论文、论著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独著(或合著)出版专业著作1部,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个别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发表论文的,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规程)、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工作报告、专业教材或技术手册等材料,并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组织开展同行评议。

5)应急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具备博士学位并同时满足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和工程师申报条件(1)(2)的,可认定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

2.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2)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学历和履职年限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申报。

    4)应急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同时满足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和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1)、(2)的,可认定具备助理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术员申报条件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学历和履职年限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申报。

4.任现职以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5.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破格评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职务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可申请破格评审,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申报人员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类别及数量

1.《2019年度四川省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1份;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关于XX同志学位、学历情况审查意见的函》(附件41份;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1份;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9.反映本人与工作单位之间人事劳动关系的文件复印件1份;

    10.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主要代表作(论文)1篇全文,其余只复印发表封面及目录(答辩论文封面见附件5); 

    12.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

    13.委托函原件(附件61份;

    1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7,符合本文第二(三)15)、二(三)24)条的人员提供)2份;

    15.《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81份,需报送电子版;

    16.《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9,未发表论文者提供)3份;

    17.《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10,破格申请者提供)1份;

    18.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附件11);

    19.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1张。

    (二)材料装订要求

    1.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需加盖单位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需按规定加盖印章、本人签字。

    2.所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由验证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3.除装订成册的材料,其他材料不装订,用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正面统一粘贴《2019年度四川省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证件、证书原件不入册。

五、材料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将齐全规范的评审材料报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证件核实,并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评审表》等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三)逐级上报审核。申报材料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要求逐级上报审核。

  六、评审程序

(一)初审

应急厅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评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答辩

中评办依据评审材料审查情况和应急厅人事处对参评对象资格确认情况,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若干专业组,在专业组集中后移交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和经过资格确认的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工作在专业评议期间进行,由专业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答辩考核,答辩主持人由各专业组组长担任。答辩工作由中评办具体组织实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参加答辩:

  1.破格晋升;

  2.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3.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须核实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

4.中评委及专业组根据申报对象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三)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审阅每一个申报人员的全部评审材料,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四)评审会议

中评办具体承办评审会议,专业组专家根据评分参考标准提出初审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评审组织意见栏

(五)任职资格报批

评审会议结束后,中评办按规定要求形成评审情况报告连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评审表》、申报人的各种证件复印件送应急厅人事处初步审查。初步通过后,评审结果由应急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或举报,形成评审结果审批报告,附初审材料和公示情况,报应急厅领导审批。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中评办责成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委托评审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中评办复查后报应急厅人事处和机关纪委。

(六)办证归档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收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后,到中评办领取《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并到各市(州)人社局或中评办办理职称证书。

七、材料收受及处理

(一)中评办将初审合格的评审材料按中评委会所设专业组进行分类,并将评审材料移交给专业组。

(二)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1122日。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8号安科大厦A8806室。邮编:610045

联系电话:028—61511225    028—61511250

电子邮箱:syjtgpw@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有效性论文是指具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编号的公开出版物。

(二)本条件中规定的有效性著作是指具有(ISBN)编号的公开出版物。

(三)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可通过证书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9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可通过证书编号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9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出具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学位审查意见;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出具由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学位审查意见。

(四)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通过应急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并抄告其工作单位;对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将撤销其任职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五)通过初审需答辩的人员,中评办提前3天电话通知答辩时间和地点。

(六)有关时间计算的规定

1.任职时间以单位颁发聘书或下达任职文件日期为准。

2.同一级职务前后几届聘任,可累计计算任职年限,但有低聘或落聘情况的,要扣除后累计计算。如果学历是聘为助理工程师之后取得的,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3.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从被聘之日算起,到20191231日为止。

4.申报材料中的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1122日。

(七)职称申报相关表格、材料样式请登陆应急厅网站(http://yjtscgovcn/)下载。除确需亲笔签名的,申报材料尽可能电脑打印。

(八)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所有上报评审材料,除证件、证书原件和《评审表》外,其他一律不退。

(九)收费标准按照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川职改办〔200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答辩费60元(需答辩者交);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十)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28—63858027

 

附件:12019年度四川省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   

         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关于XX同志学位、学历情况审查意见的函(模板)            

          5.答辩论文封面

          6.委托函(模板)

          7.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8.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下参评人员汇总表

          9.同行专家评议表

          10.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表

          11.装订成册材料目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