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开展2019年度全省安全工程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市局下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要求逐级上报审核,区县局应急管理局集中收集后,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参评人员汇总表等资料交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培训科。相关表格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s://yjt.sc.gov.cn/0001e126f31a83734fab86a8c69c58cea12a.html)。
联系人:王晓莉;联系电话:2280881。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5日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应急函〔2019〕390号)
省级有关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应急厅”)定于10月启动2019年全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省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评估认证,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服务,爆破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中央在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须出具委托函,并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同意。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任现职以来,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4.有重大经济问题者,以及在经济活动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三)学历与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安全生产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累计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安全生产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
3.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且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注册有效期内。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申报。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工程师: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的;
(3)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在基层单位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高级工程师。
(四)业绩、成果条件
1.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可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4)获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5)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15名)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成果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6)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7)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编写1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2.论文、论著条件
任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独著(或合著)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个别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规程)、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工作报告、专业教材或技术手册等材料,并由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组织开展同行评议。
(五)任现职以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六)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破格评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职务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可申请破格评审,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申报人员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类别及数量
1.《2019年度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2)1份;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关于XX同志学位、学历情况审查意见的函》(附件4)1份;
6.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1份;
8.任现职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9.反映本人与工作单位之间人事劳动关系的文件复印件1份;
10.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主要代表作(论文)1-2篇全文及封面目录,其余只复印发表封面及目录(答辩论文封面见附件5);
12.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
13.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附件6,含公示材料原件及附件)1份;
14.工作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5份;
15.《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7,未发表论文者提供)3份;
16.委托函原件(附件8,中央在川单位申报者提供)1份;
17.《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9,破格申请者提供)1份;
18.《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10)1份,同时需报送电子版;
19.装订成册材料目录(附件11);
20.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1张。
(二)材料装订要求
1.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需加盖单位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须按规定加盖印章、本人签字。
2.所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由验证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3.除装订成册的材料,其他材料不装订,用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正面统一粘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证件、证书原件不入册。
五、材料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将齐全规范的评审材料报所在用人单位审核。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证件核实,并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等情况,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结合基本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业绩水平、工作绩效等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结合单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合理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写出综合推荐材料(需包含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的各项要求),在“评审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三)逐级上报审核。申报材料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要求逐级上报审核。
六、评审程序
(一)初审
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答辩
高评委专业组组织答辩,答辩工作在专业评议期间进行,由各专业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答辩考核,答辩主持人由各专业组组长担任。
(三)专业组评议
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审阅每一个申报人员的全部评审材料,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四)评审会议
高评办具体承办评审会议,专业组专家根据评分参考标准提出初审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填入《评审表》中“评审组织意见栏”。
(五)任职资格报批
评审会议结束后,高评办按规定要求形成评审情况报告,连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评审表》、附有《装订目录》的申报材料册送人社厅审查。初步通过后,将评审结果在应急厅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或举报,应急厅形成评审结果审批报告,报人社厅审批。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高评办责成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委托评审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高评办复查后报人社厅。
(六)办证归档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收到人社厅下发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后,到高评办领回《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并到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社厅办理职称证书。
七、材料收受及处理
(一)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只能向一个高评委会报送,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
(二)高评办将初审合格的评审材料按高评委所设专业组进行分类,并将评审材料和通知答辩的人员名单移交给专业组。
(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8号安科大厦A座8楼808室,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61511225 028—61511250
电子邮箱:syjtgpw@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有效性论文是指具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编号的公开出版物。
(二)本条件中规定的有效性著作是指具有(ISBN)编号的公开出版物。
(三)省部级科技奖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人民政府直接授予的科技奖励,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接授予的科技奖励。
(四)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出具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学位审查意见;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出具由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学位审查意见。
(五)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通过应急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对已取得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人社厅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六)所有申报人员都必须进行答辩考核,未参加答辩或者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程序。答辩时间和地点由高评办提前电话通知申报人。
(七)有关时间计算的规定。
1.任职时间以单位颁发聘书或下达任职文件日期为准。
2.同一级职务前后几届聘任,可累计计算任职年限,但有低聘或落聘情况的,要扣除后累计计算。如果学历是聘为工程师之后取得的,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3.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从被聘之日算起,到2019年12月31日为止。
4.申报材料中的论文、著作、专利、成果、报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计算起始时间为任现职以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
(八)职称申报相关表格、材料样式请登陆应急厅网站(http://yjt.sc.gov.cn/)下载。除确需亲笔签名的,申报材料尽可能电脑打印。
(九)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所有上报评审材料,除证件、证书原件和《评审表》外,其他一律不退。
(十)收费标准按照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川职改办〔200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1995〕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
(十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28—63858027。
附件:1.2019年度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关于XX同志学位、学历情况审查意见的函(模板)
5.答辩论文封面
6.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模板)
7.同行专家评议表
8.委托函(模板)
9.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10.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参评人员汇总表
11.装订成册材料目录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