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江南科技产业园,各有关企业:

2019年为我区建筑业发展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建筑业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全年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均创新高,做大做强建筑业的政策效力更加凸显,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为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全区经济中的产业支柱作用,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泸江府发〔2019〕5号)《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泸江住建发〔2019〕9号)精神,现就申报2019年度建筑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区外企业及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泸江住建发〔2019〕9号)精神的即可申报,且做到应报尽报。

三、申报要求

除《办法》中的财力贡献奖由相关部门核实兑现,申报人不需申报外,其余奖项均由申报人自主申报,未申报或少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办法》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后附样表填写申报奖励资金项目,并附印证资料,申报资料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各镇街、园区通知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地址: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205室;

联系人:曾维秀,联系电话:18982446498,2398293;杜勇,联系电话:18283065666,3652802。

附件:1.《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泸江住建发〔2019〕9号)

         2.《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泸江府发〔2019〕5号)

         3.申报表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0日

 

 

泸江住建发〔2019〕9号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联合发文).pdf

申报表.xlsx

2019-5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pdf